电梯是一种用电力拖动,具有乘客或载货轿厢,其运行于铅垂的或铅垂方向倾斜≯15°的两列刚性导轨之间,运送乘客或货物的固定设备
1 电梯正常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中第3.2条的规定。
2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,使用单位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后方可使用。
3 安全使用方法
a 配置驾驶员的电梯,该电梯的驾驶员须持有特种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证,(以下简称司机);不配置驾驶员的电梯,使用单位须明确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,并经过培训,(以下简称管理人员)
b 司机或管理人员在电梯行使前的检验与准备工作
b.1 在基站(一般为底层)用专用钥匙将层门打开,确认轿厢在该层后,方可进入轿厢,开启轿内照明,然后设置电梯的工作状态(有司机或无司机)
b.2 检查轿厢是否清洁,层门﹑轿门地坎槽有无杂物垃圾,照明灯,电风扇操纵箱,装饰吊顶等器件是否完好,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
b.3 将电梯上下运行次数,检查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;信号指示﹑信号﹑召唤信号等功能是否正常,层门,轿门开关是否灵活﹑可靠;平层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之间。
c 电梯行使中司机或管理人员应注意事项
c.1 在服务时间内,如司机必须离开或电梯停用时,须将轿内操纵箱上的电源开关断开,要是随身携带。
c.2 轿厢的载重量应不超过额定载重量,载客应不超过额定的载客数。乘客电梯不允许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。
c.3 在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前,轿厢内不装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。
c.4 不允许开启轿顶安全窗来装运超过轿厢高度的长物件。
c.5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,不得放置其他物件。
c.6 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方向。必要时轿厢应就近停站后再改变方向。
d 当电梯使用中发生下列故障时,司机或管理人员应立即停用,通知维修人员,经检修后方可使用
d.1 层门﹑轿门全关闭后,电梯未能正常行使时。
d.2 电梯行使中运行速度有显著异常变化时。
d.3 层门﹑轿门全关闭前,电梯自行启动时。
d.4 行使方向与指示方向相反时。
d.5 指令﹑平层﹑召唤﹑指层信号失灵控制时。
d.6 轿厢在运行中发觉有异常的噪声﹑振动声﹑撞击声音等时。